国家标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基本规范》由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罗坤 、吴明 、郑重 、周连勇 、张书 、冯秀勤 、朱丰雪 、...
基础信息
采标情况
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司法厅
江苏省司法厅
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中国计量大学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罗坤
吴明
张书
冯秀勤
王全永
云振宇
钟丽
马晓蕾
屈全胜
何苗苗
钱荣富
莫佳琳
朱孝磊
张宇群
郑重
周连勇
朱丰雪
丁凡
侯月丽
李伟
邓希妍
顾长青
王爽
朱培武
刘晓倩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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