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5部分:石油化工企业》由60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
基础信息
采标情况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售电有限公司
广东埃文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徐秉声
李永亮
翁慧
王之茵
杨朔
李宇静
佘睿
田望
解雷
赵心悦
王鸿
于胜民
李强
崔翔宇
黄忠
喻干
袁田
李湘
刘佳琳
袁波
王紫唯
卢明霞
徐庆虎
任旸
彭妍妍
王欣
金国钢
张昕
孙志斌
李兴春
张宏伟
周永章
何仪
相近标准
GB/T 32151.17-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7部分:氟化工企业
20232583-T-607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日用陶瓷企业
20173629-T-30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公共建筑运营单位
20230984-T-467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生活污水处理企业
20240602-T-334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及林业
GB/T 32151.16-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6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GB/T 32151.10-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0部分:化工生产企业
GB/T 32151.9-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GB/T 32151.8-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GB/T 32151.13-2023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