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手术植入物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第1部分:安全、标记和制造商所提供信息的通用要求》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委托TC110SC4(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源植入物分会)执行。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景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微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晟 、李永华 、陈雅 、张合 、李霖 、田洪君 。
基础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苏州景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微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胡晟
李永华
李霖
田洪君
陈雅
张合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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